职 业
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创始人、终身名誉所主任
学 历
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
专业领域
1995年创办北京市鼎铭律师事务所,后与北斗律师事务所合并为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。在从事律师工作期间,除担任一些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外,同时承办了大量的民事、经济案件,保持了较高的胜诉率。其业务范围到金融、证券、房地产、期货、知识产权等领域,以其丰富的法律知识,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、全面的法律服务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执业经历
◆ 1975年至1979年在中央民族大学任教。
◆ 1979年调至最高人民法院,先后在经济审判庭、告诉申诉审判庭从事民商审判工作,曾任法官及院长秘书等职。
◆ 在最高法院期间,参与了经济审判庭、告诉申诉审判庭的初期筹备、创建工作;同时,还参加了全国经济审判会议、全国人民法院院长会议、全国经济审判训练班等组织工作。在最高人民法院,除承办二审、再审案件及对下级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外,还参与起草了《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具体适用<民事诉讼法(试行)>的若干问题的解答》、《关于执行<经济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等重要法律文件及其它司法解释的研究起草工作。为中国经济审判前期的发展做出过一定的贡献。
◆ 1990年调至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从事律师工作。
◆ 1995年创办北京市鼎铭律师事务所,后与北斗律师事务所合并为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。在从事律师工作期间,除担任一些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外,同时承办了大量的民事、经济案件,保持了较高的胜诉率。其业务范围到金融、证券、房地产、期货、知识产权等领域,以其丰富的法律知识,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、全面的法律服务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教育背景
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